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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京華時報訊(記者孫思婭)因不滿鄰居跳廣場舞放音樂音量過大,56歲的施某與鄰居發生爭吵,此後施某拿出家中藏匿的雙筒獵槍朝天鳴槍發泄。昨天上午,施某因涉嫌非法持有槍支罪在昌平法院受審。
  據指控,施某1994年至2013年8月,在位於昌平區的家中藏匿雙筒獵槍一支。今年8月30日晚8點左右,施某因鄰居跳舞放音樂音量大之事與後者發生爭吵,後持其藏匿的獵槍朝天鳴槍。經鑒定,該獵槍為制式槍支。檢察機關認為,應以非法持有槍支罪追究其刑事責任。
  據施某說,他原本住在五環邊,因為覺得路邊過車太吵,搬到了一個獨立的小院躲清靜,“誰知到這兒以後更鬧了。”施某說,在他隔壁的院子里有二十幾個人每天早上和夜裡跳舞,音樂聲音放得很大,影響了他休息。
  施某說,他幾次和對方交涉都沒有效果,事發當天,喝多了酒的他難以壓抑心中的怒火,將雙管獵槍拿出,朝天鳴槍。
  因鄰居報警,公安機關來到施某的家中將其抓獲,在起獲槍支的同時,還起獲了4發未用的子彈。當時,施某因醉酒神志不清醒,警方於次日對他進行了詢問。昨天,此案沒有當庭宣判。  (原標題:鄰居總跳廣場舞吵得老漢開獵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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